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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消费维权看台
被夸大宣传产品忽悠了,投诉获全额退款;房开商无预售证卖房,告它得退还房款……
看看这些案例 学学消费维权
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陆凤娟
核心提示
被夸大宣传产品忽悠了,老年消费者得退款了;被漏电热水器致人身亡的,家属得赔偿了;房开商无预售证就卖房,吃官司了;淘宝卖家虚构交易额,被罚款了……3月2日,广西消委会公布的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显示,之所以维权成功,离不开法律法规的“撑腰”。说到消费合法权益可援引的法律法规,很多消费者不一定都懂。让我们通过部分案例,来“以案说法”吧!
案例1
夸大宣传误导老年人 要退款
83岁的唐先生诉称,其于去年4月份参加南宁市中宏食品行(以下简称商家)举办的“老年人健康课堂”,被一款夸大宣传的床垫产品介绍所忽悠。
课堂上商家称,只要购买一定量的产品,即可免费获得价值9760元的多功能健康床垫一张,且宣传单称该床垫有治疗失眠的功效。为了治疗自己的失眠症,唐先生共购买4160元的保健品,获得了赠品床垫。睡了一段时间后,他发现床垫并不能治疗失眠,找商家提出退货遭拒后,遂向西乡塘区工商局、消委会投诉。
经调查发现,商家存在涉嫌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功能和产品虚假表示的行为。经调解,消费者获得4160元全额退款。
●主要法律后盾:《广告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